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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城建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暂缓毕业学生申请重修补考工作流程

发布人:张亚辉     发布时间:2022-03-16   浏览次数:

一、根据《河南城建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因课程成绩不合格而暂缓毕业的学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正常学制+2),可提出重修补考申请。

二、若在规定修业年限内,重修后成绩仍不合格或者放弃重修,超过修业年限者一律不再办理毕业证书

三、暂缓毕业学生办理重修补考事宜具体时间安排:

申请重修补考时间

重修补考时间

领取毕业证书时间

每年31-315

每年316—416

当年9

每年915-930

每年101—1031

次年1

四、学生本人提交重修补考申请(附件1),签字按手印后交至教学站点或校本部辅导员,由教学站点负责人或校本部辅导员收集申请并填写重修补考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交至教学部,由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科审核后组织学生进行重修补考,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重修补考申请者,不予安排重修补考,按自动放弃重修补考机会处理

五、学生重修补考后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随下一年级办理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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