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及有关成人教育的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制定落实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负责成人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计划、招生、宣传、录取等。
3.负责组织制定各类成人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相关专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
4.负责加强教学管理,检查、评估教学各环节,保证教学质量。
5.加强对成教学生的管理,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和学习、生活服务工作。
6.负责成人教育的学籍档案管理、毕业证书发放等。
7.接受各联办高校继续(成人)教育学院的管理和检查。
8.负责各类非学历教育项目的建设、合同的洽谈和签订,拓宽培训市场。
9.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