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取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4级和小丽等113名新生入学资格的决定

发布人:张亚辉     发布时间:2024-04-08   浏览次数: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和《河南城建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要求,河南城建学院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录取考生(即2024级新生)和小丽等113人,其中刘晓燕(CR20242029)、马琳翔(CR20241256)和娄渊慧(CR20242584)三人属于已交纳学费后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其他110人经联系确认,均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报到注册。

学院于2024325日至2024329日在河南城建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站(https://jxjy.huuc.edu.cn/)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以上人员的任何异议。经河南城建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研究决定,取消和小丽等113名新生(具体名单见附件)的入学资格。


河南城建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4月8日







下一条:关于拟取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4级和小丽等112名新生入学资格的公告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