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精神,按照《河南城建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要求,2024年3月7日—2024年3月15日(7个工作日)在学院网站主页对该8名超最长学习年限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注销清理的通知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
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现决定对该8名超最长学习年限的在籍学生进行学籍注销,并予以退学处理。
附:超最长学习年限学籍注销名单
河南城建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