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精神,按照《河南城建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要求,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拟对以下8名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学籍进行注销清理,拟予以退学处理,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3月7日—2024年3月15日,如有疑问,请与河南城建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党政办联系。
联系电话:0375-3673586
附件:2024年3月超最长学习年限注销学籍名单
河南城建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