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精神,按照《河南城建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要求,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拟对以下104名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学籍进行注销清理,拟予以退学处理,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8月30日—2023年9月7日,如有疑问,请与河南城建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党政办联系。
联系电话:0375-3673586
附件:注销学籍名单
河南城建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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